首 页
下载中心
站内搜索
新闻中心│News center
行业新闻
最新公告
最新公告│Announcement
IT外包首选我们的八大理由...
中国劳科院与我公司续签了...
感谢中成航宇与我们公司续...
感谢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...
 
详细内容
当前位置: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详细内容
 
 
详细内容  
 
 
两淘宝店主因海外代购偷税在上海获刑
发布时间:2013-02-26 | 点击次数:877
 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宣判,认定两名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,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。这是上海宣判的首例海外代购、偷税走私刑事案件,向违规海外代购敲响了警钟。

  据介绍,这两名淘宝店主均为“80后”,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其中一人被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,另一人被处罚金8.1万元,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。

  上海海关提醒,旅客跨境购物应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,以牟利为目的的“海外代购”,一旦触及走私“高压线”,将受到法律法规惩处。

  2012年4月9日,犯罪嫌疑人范琳(化名)从韩国首尔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,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关。上海海关关员在其携带的两个拉杆箱和四个袋子里查获化妆品386件、粉饼盒18个、光疗仪7台、包40个、手机套2个、皮夹15个、手表5块。据范琳供称,化妆品、粉饼盒、光疗仪是受其朋友刘欣欣(化名)所托携带入境,其余物品皆准备在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销售。经鉴定,范琳携带入境的超量免税品涉嫌偷逃税款8万余元人民币。

  同年5月23日,刘欣欣在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,被海关关员在行李中查获包17个、手表2块、化妆品288件,共计307件。犯罪嫌疑人刘欣欣供称,其携带入境的物品订购于韩国免税店,准备带回国内销售。

  海关在调查中发现,早在2010年9月,范琳就曾因携带325件化妆品入境未申报,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。

  经核定,刘欣欣偷逃应缴税款合计9.9万余元,范琳偷逃应缴税款8万余元。这两名淘宝店主将海外代购的商品以非贸易“物品”渠道带入,进入国内后涉嫌再次销售,具有牟利性,“物品”成为“货物”,且数量大,涉嫌走私。

编辑:北京信诚IT保姆IT外包部 http:// www.xcitbm.com www.xcit.com.cn
 
关闭
  友情链接
深圳无线覆盖 广信鸿业 昊瑞尔科技 及好科技 信诺IT服务 北京IT外包 无线覆盖 起秀网络
版权所有:北京信诚众业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:010-62075251 400-698-1290 技术支持:010-62365952
地址:北京市北三环中路2号汇鑫祥源大厦328室 京ICP备09096604-3号